教育新生态初步显现。按照“学前普惠、小学集中、初中进城、高中提升”的思路办大教育、强教育、名教育,撤并农村中小学27处,小学逐步向镇驻地集中,乡镇10所初中向县城集中(县城初中生占全县初中生比例达到73.8%)。实施“育名师、铸名牌、创名校”三名工程,坚持全学段提质培优。学前教育阶段充分把握山东省幼小衔接试验区机遇,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2.1%、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9.3%;义务教育阶段在“小学集中、初中进城”后,坚持标准引领,学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有了新进步;高中阶段完善选课走班教学制度,各高中学校也初步找到了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职业教育阶段实现多层次发展,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及新华教育集团建成投用,济南新技术应用学校完成扩建,形成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2022年末各类在校学生(除幼儿园在园幼儿)总计7.50万人,其中:职业高中在校生0.32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09万人,初中在校生2.13万人,小学在校生3.95万人,特殊教育学校0.01万人。2022年年末专任教师7495人,其中:职业高中159人,特殊教育学校38人,教师进修学校38人,普通高中985人,初中1953人,小学2941人,幼儿园1381人。2022年全县高考实现新的突破,一本上线1349人,连续四年突破“千人”大关,本科上线2675人。2022年中考成绩实现稳步提升,过建档线人数3777人。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非遗保护传承焕发活力,在“文旅中国·百城百艺”2021年非遗传播活力排名中,我县在全国100个城市中位列第12位,位居山东省首位。推进“非遗进校园”,2所小学入选山东省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以商河鼓子秧歌编创的作品《大河之声》荣获全省、全市广场舞展演一等奖第一名。文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成立文化研究会,编撰《走进商河》系列文旅丛书,对商河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化挖掘阐释。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30处。革命烈士陵园、萧华抗战指挥所分别入选省、市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商河县中医药文化博物馆通过省文旅厅备案批复,成为济南市首家国有行业博物馆。征集文艺作品600余件,新创群众小戏小剧3部,其中2部作品荣获全省群众性小戏小剧一、二等奖(均为全市唯一)。推进群众文艺创作,获得国家、省、市各类文艺比赛奖项27个。实施“百戏千影进万家”文化惠民工程,“一村一年一场戏”演出547场次,农村公益电影播放1600场次,均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举办第二十届消夏广场文艺晚会10场次,惠及群众50万人次。
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2022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453处,其中县办公立医院2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村卫生室326所,护理院2家,社会办医院3家,个体诊所98家。夯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成4个省级、20个市级、90个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
九、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城乡建设提质增效。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扩展至34.96平方公里。侯坊安置区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新开工2900套、基本建成550套,许商综合片区(八期)棚改旧改项目启动实施。打通7条断头路,建成4条样板路,完善西部新城区主干路网,塑造银河路夜间灯光景观轴线。清源水厂、丰源水厂二期项目并网供水,总投资3.6亿元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商河金融中心主体封顶。城区绿地面积932.11公顷,绿地率39.16%,绿化覆盖率43.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2.99平方米。切实提高城市亮化水平,维修、更换路灯935盏、电缆电线1200余米,维修更换人民公园、滨河公园、商中河等景观亮化灯具100余处,切实保证了设备完好率98%以上、亮灯率99%以上。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2年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同比改善9.9%;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分别为71μg/m3、37μg/m3、12μg/m3、25μg/m3、1.0mg/m3、153μg/m3,同比分别改善9.0%、9.8%、14.3%、10.7%、16.7%、7.8%。
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全年我县消防救援队共接处警情540起,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45人,保护财产价值9968万元,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全县共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相较去年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7348起,其中非现场50226起,现场57122起;现场查处酒驾680起,醉驾161起。接警道路交通事故7640起,死亡事故69起,死亡73人,死亡人数同期比减少13人。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稳中略降。2022年,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634627人。男女性别比例为103.9∶100。人口出生率6.62‰,死亡率10.06‰,自然增长率-3.45‰。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35.21%,比上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
居民收支平稳增长。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纵深推进,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五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优化。2022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31元,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08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24元,增长6.0%。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高,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776元,增长1.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32元,下降0.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14元,增长3.7%。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46人,年人均保障标准119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992人,年人均保障标准9240元。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436个,各类养老床位0.717万张。扎实开展残疾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为全县17000余名持证残疾人免费加入残疾人意外保险;为全县5835名非贫困非重度残疾人发放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扎实开展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工作,为1223名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助学金276.38万元,缓解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学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