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23.35万人、426.5万人、80.2万人、99.29万人和9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05元提高到21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50元。全市城乡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到770元,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5万人次0.98亿元。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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