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均受教育年限[6]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9年提高至9.21年。

  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以上的有3个,9年至10年之间的有2个,9年以下有11个。

  表6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泊头市 9.21
解放街道 11.38
河东街道 10.15
鼓楼街道 10.46
泊镇 8.76
交河镇 8.76
齐桥镇 8.58
寺门村镇 8.69
郝村镇 8.49
富镇镇 9.02
文庙镇 8.48
洼里王镇 8.58
王武乡 8.41
营子乡 8.38
四营乡 8.45
西辛店乡 8.44
河北泊头经济开发区 9.27

  三、文盲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541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627人,文盲率[7]由2.4%下降为0.94%,下降1.46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8]人口

  全市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64187人,占46.0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309655人,占53.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84人,乡村人口减少16450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85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9]

  全市人口中,流动人口99160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5651人,省内流动人口9350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56181人,增长130.7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数据,并非2020年年末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比重。

  [5]0-15岁人口为137585人,16-59岁人口为324304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即人户分离人口,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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